关于编报学校“十一五”省级、校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
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系):
为尽快开展我校“十一五”省级、校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的建设工作,学校拟启动“十一五”省级、校级重点学科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报工作,现就编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十一五”省级、校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
省级、校级重点学科建设是我校“十一五”学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论证的建设内容将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使用学校“十一五”大学建设经费。
学科建设内容应瞄准学科前沿,把握学科发展方向和规律,面向国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以及行业发展的重大需求,坚持统筹规划,注重发挥建设效益,切实为本学科多出高水平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成果服务,并通过本轮建设为下一轮申报国家、省部级重点学科奠定基础。
1.项目建议书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形式编制,所以其建设内容应为本学科开展科学研究和高层次人才培养所需要的仪器设备(以及与硬件相配套的软件)。建议书编制应以今年2月编制的学校“十一五”学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基础,与高层次人才培养方案相衔接,充分体现支撑学科发展的公共性、通用性,建成后须形成固定资产。
2.涉及几个学院(系)的学科建设项目,各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按照学科发展的实际需求系统规划提出建设内容。
3.学校2008年第13次校长办公会决定已明确各学科“十一五”期间建设经费预算控制额度。根据《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学校从各学科项目预算经费控制额度中预留6%作为不可预见经费、2%作为其他费用(包括前期咨询费、管理费、招投标代理服务费等),因此,各学科项目须严格按照预算控制额度的92%进行论证,其中包括设备购置费、设备安装费等费用。
三、关于项目建议书的报送
请相关学院(系)按照本通知要求和《南京理工大学“十一五”学科建设项目经费情况表(使用大学建设经费部分)》(附件2),组织相关学科教师认真做好《项目建议书(代可研报告)》的编制工作,于10月15日下午下班前,将《南京理工大学“十一五”学科建设子项目建议书》、新增工艺设备表和投资估算表等文件(附电子版)报送至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科。
联系人:毛晓翔、王云鹏;联系电话:84314905,13814033875
Email:mxx810727@mail.njust.edu.cn
本通知和附件电子版可在学校发展规划处网站下载
(通知见“部门通知”,附件见“下载中心”)
附件:
1. “十一五”学科建设子项目建议书提纲
2.附新增工艺设备表和投资估算表
3. 南京理工大学申购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单台设备超过10万元需填写)
4. 南京理工大学“十一五”省、校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经费情况表(使用大学建设经费部分)
发展规划处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八日